主動還是被動
我前些天晚上與友人走到一個書報攤,他買了一份報紙,同時很有禮貌地謝謝那位報販。那報販卻充耳不聞一般。
“真是個悶葫蘆,不是嗎?”我批評說。
“喔,他每晚都是這個樣子,”我朋友聳聳肩說。
“那麽你為何還總對他那麽有禮呢?”我問道。
“為何不呢?”我朋友反問道。“我為何要讓他決定我該如何做?”
後來我細想這件事,發現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“主動做”。
他擁有我們大部分人所欠缺的內在平衡感:他了解自己、知道自己的原則和處世之道。他拒絕以怨報怨,因為那樣做他便再也不能主宰自己的行為。
當我們遵奉《聖經》的訓示以德報怨時,我們視其為一種道德律令—也的確如此。但它同時也是一帖情感健康的心藥。
沒有人會比永久回應者更不快樂。他的情感重心不是來自他情感所屬的內心,而是來自外部世界。他的情緒總是因周圍人際氣氛而波動,他不過是任憑這些因素擺布的可憐造物。
稱贊讓他沾沾自喜,但那是假的,因為它並不持久,並非來自自我肯定。批評使他沮喪過頭,因為它證實了他內心深處的不自信。冷落會傷害他,而在任何地方稍微有點不受歡迎的樣子都會使他痛苦。
惟有成為自己行為與態度的主宰,我們才能做到心平氣和。讓他人決定我們舉止粗魯或優雅、心情高興或沮喪,就是放棄對自己個性的主宰,而這種主宰從根本上說乃是我們唯一握在手中的東西。唯一真正的擁有便是擁有自我(即自我控制)。